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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法律讲座

信息来源:chenglei 发布时间:2013/03/18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邀请,本所主任律师张正勤于2013317日前往济南为当地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与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的专业人员作了《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为题的法律讲座。

本次讲座内容分为上午和下午两部分。张正勤主任首先从《价格法》的角度论述了施工承包合同中涉及的工程造价的性质,进而解读“固定价不予鉴定”、“原则上按审价为准”的法律规定,然后,从《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角度论述了直接磋商形成的合意和招标程序形成的合意的区别,进而解读了“按招标合意计价”、“固定价不予计价”“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的法律规定,再次,从《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述了当代中国建筑法体系的立法宗旨,进而解读了“工程价款计价的前提”、“只要同意就应计价”的法律规定,最后,从最高院司法解释、各省高院指导意见的角度解读了“非常态下的工程结算”的法律规定”。

张正勤主任的讲座得到参加讲座的专业人员的肯定,并且于当地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