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一)
2014年度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业务学习(一)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已在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第16号文部令形式发布,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在原107号文的基础上,其修订了15条、新增了5条,删除、合并各1条从而形成了由27条组的16号。张正勤律师作为中价协专家下月将在贵阳、海南等地进行宣贯演讲,为了提高本所律师及客户的相关法律水平,特组织本次业务学习。本次业务学习的内容是张正勤律师下月进行宣贯演讲的内容,具体演讲题目和纲要如下:
《正确应用的关键是正确理解》
― 关于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十个要点解析 ―
要点一: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造价性质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三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二:造价咨询单位以及造价师地位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三:不同投资性质采用工程量清单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六、七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四:工程成本价和最高投标价限制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十、十一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五:招标发包定价与直接发包定价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六:施工承包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七:预付款进度款以及工程量确定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十七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八:竣工结算及“逾期默示认可”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九:竣工结算相关的文件备案制度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要点十:新版工程清单及示范文本衔接的问题
―解读《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七、二十六条―
1、新旧条款比较
2、基本法理解读
3、相关案例评析
4、律师操作建议
讲座时间:2014年02月27日 周四 13:30-16:30
讲座费用:免费
讲座地点: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蓝村路2号(与杨高南路交界处)7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请登陆http://www.scca.sh.cn/affirm.aspx 报名参加
2、书面形式——请将回执(见本页背面)填妥后传真至021-62085449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02月26日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1-62085249
友情提醒:
本次讲座为本所正常业务学习,因此,对外免费名额有限。望报名从速,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若您的报名超过本所对外免费名额,可及时通知您,望谅解!
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
2014年02月21日
回 执
讲座名称:《正确应用的关键是正确理解》 ― 关于新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十个要点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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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02月27日(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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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若您的报名己超过本所对外免费名额,对便及时通知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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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希望向主讲人提问的,请在以下空白处注明: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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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确认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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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后请立即传真至021-62085449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1-62085249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蓝村路2号(与杨高南路交界处)7楼会议室。 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