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的演讲
信息来源:chenglei 发布时间:2011/09/12
2011年03月02日,受中国建设银行的邀请,张正勤主任律师在其哈尔宾培训中心作了《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为题七个小时的演讲。
张正勤主任律师首先从《价格法》的角度论述了施工承包合同中涉及的工程造价的性质,进而解读“固定价不予鉴定”、“原则上按审价为准”的法律规定,然后,从《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角度论述了直接磋商形成的合意和招标程序形成的合意的区别,进而解读了“按招标合意计价”、“固定价不予计价”“逾期不结算视为认可”的法律规定,再次,从《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述了当代中国建筑法体系的立法宗旨,进而解读了“工挰价款计价的前提”、“只要同意就应计价”的法律规定,最后,从《最高院司法解释》《各省高院指导意见》的角度解读了“非常态下的工程结算”的法律规定”。
张正勤主任律师的演讲起到了良好的反响,并现场回答了听众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