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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群彦律师受《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邀请接受采访

我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主任,刘群彦律师

接受《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采访

刘群彦律师,任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聘用兼职律师。2006年获郑州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获华东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获得司法部律师资格证书。具有证券发行与承销从业资格、证券交易资格、独立董事资格、科技咨询师(一级)资格,上海市技术经纪人资格,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入选胡润百富榜上海技术经理人TOP10。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上海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总工程师,我所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主任刘群彦律师就此接受《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采访,并指出:

“自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来,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确实明显提高,全国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也较大,但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也存在一些专利转化价值不高的明显问题:一是与专利技术合同的合同数量相比,专利平均价格较低,单项专利价格通常在3万-5万元之间,且占专利转让数量比例较高。二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利用专利分析、专利布局、专利导航等高价值专利培育手段的情形较少。三是专利交易对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效果尚不显著,企业利用专利开展市场竞争保护的主动性尚不强大。”

刘群彦律师认为,要实现专利的转化和产业化目标,需要解决以下问题:一是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要立足于市场导向,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瞄准主攻高新技术产业的“硬科技”需求,做到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的市场“真应用”;二是高校、科研院所对于现存的专利成果,要开展以价值提升为目标的技术盘点,对于没有市场应用价值的专利,要敢于通过放弃权利,将技术向社会免费贡献,对于无法立即转化但有专利保护价值的专利,要实施开放许可和权利让渡,让没有支付对价能力的小微企业开展竞争性保护工作,实现企业专利应用的“强保护”;三是在重点产业领域,在技术研发过程中,要瞄准市场竞争,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专利分析、专利布局工具,通过专利手段保护市场竞争,做到专利申请的“真价值”;四是在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要探索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利用“赋权”政策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做到专利成果“愿转化”。

“科研人员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对于解决高价值专利转化至关重要。”刘群彦律师认为,《方案》提出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资金支持探索、“科技成果+认股权”技术入股方式、“贷款+外部直投”等投资业务,是专利成果与金融、投资和证券市场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支持模式,但对于这种业务方案的具体操作路径,尚需国家知识产权和金融部门协同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与金融行业紧密结合,共同探索可行的路径与方法,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推动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图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原文


图为刘群彦律师于《焦点访谈》接受采访


简介

刘群彦,法律硕士,法学博士,上海东方环发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研究中心主任。具有证券发行与承销从业资格、证券交易资格、独立董事资格、科技咨询师(一级)资格,上海市技术经纪人资格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公司证券、破产改制等法律业务。先后担任上海交大知识产权公司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技术转移办主任等职务,现任上海市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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