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审慎、诚信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专业领域:

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

刘群彦

兼职律师,法学博士。现为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总工程师,研究员,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主任、知识产权公司总裁,还兼职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医械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理事、上海市成果转化标准委员会理事、上海教育人才协会技术经理人专委会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设计者和改革推进者,首创“科技成果完成人实施”模式,在推进学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过程中创造了多个“第一”:第一个设立全资作价投资企业、第一个实施协议定价、第一个采用递延纳税,第一个全部赋权案例,等等。服务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体系建设30家,服务技术转移项目1000余项、科研人员创业企业近200个。曾连续三年获胡润百富上海技术经理人TOP10称号,曾获得获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项目二等奖、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个人一等奖,还曾入选上海东方英才领军人才项目。发表多篇科技成果转化的实务研究文章,出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南》、《先进技术价值创造和产业化运作实务》、《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意识的社会学研究(以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为例)》、《大学技术转移:概念与实施》、《象牙塔:大学技术转移与产业创新》、《上海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手册》等专注。